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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zgh/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总工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红河州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州委、州政府联系全州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红河州总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竭诚服务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1.部门职能职责

(1)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

(2)把新建企业的职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组织全州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加强对全州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

(3)搞好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劳动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和职工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增强企业竞争力。

(4)确定全州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指导全州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做好全州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做好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工会对劳模管理的职责, 做好对州以上劳模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组织做好全州职工生活福利、职工疗养休养和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对县市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的管理。

(7)做好全州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8)承担州委、州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设有办公室、组织民管部、宣传教育网络和女职工工作部(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法律维权和劳动经济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经费审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16名。设主席1名(由州级领导兼任),常务副主席1名(正处级),副主席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州总工会机关负责管理州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州职工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领导和指导全州各级工会的工作,负责州总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全州各级工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州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协助全州各级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参与指导及督促全州各级工会工作,调查了解基层工会干部群众落实出的意见和建议,向州委汇报、反映,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全州各级工会组织换届选举、考察、任免、培训工作;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有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参与督促、检查州总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州各级工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完成送温暖项目、送温暖(补助下级)项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专项经费等重点项目工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目标

一是春节和国庆、中秋节开展送温暖;二是持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抓好企业试点工作;三是开展 "夏日阳光就业行动";四是组织一线职工、劳模疗养和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五是做好工会社会工作专业建设工作,加强工会基层建设,更好地联系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年度工作任务

(1)强化政治思想引领,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习宣传引领,弘扬劳模精神引领。

(2)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深化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3)围绕中心凝心聚力,团结动员职工建功立业。深化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提升职工素质,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全面推进。

(4)着力打造服务体系,加大职工服务力度。抓实职工就业培训,完善劳模服务机制,整体推进县市职工驿站达标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组织广大职工参与医疗互助,开展职工心理健康宣讲活动。

(5)完善职工维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民主协商扎实推进,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处理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6)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持续深化工会改革,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深化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统筹推进其它各项工作。

(7)持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8)做好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工会基层建设。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州总工会2024年整体支出预算共计申报、批复9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343.00万元,主要用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送温暖(补助下级)经费、送温暖经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4个项目。设立了完整、客观和科学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共有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0个。上年结余结转2.99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财政局有关绩效管理工作文件通知要求,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红河州总工会积极开展了202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认真做好上一年绩效工作自评

红河州总工会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等,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了《红河州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红河州总工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有序开展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7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预算申报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5号)的要求,红河州总工会于2024年5月29日至6月20日,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人员和州总工会绩效专家库成员组成绩效评估专家小组,各专家对2025年所有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评估,每个项目形成一套评估成果,评估成果包含"项目绩效评估部门评分汇总表"和"项目绩效评估专家评分表"。2024年6月28日上报州财政局的2025年四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3.扎实推进绩效运行监控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7号)的要求,红河州总工会于2024年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明确绩效监控的意义为通过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和组织的绩效水平,并形成《红河州总工会1-6月绩效运行监控表》《红河州总工会1-9月绩效运行监控表》及《红河州总工会关于2024年1-9月绩效跟踪运行监控报告》。

4.优化本部门指标体系

2024年红河州总工会在前期搭建的本行业、本领域的指标体系基础上,找准工会特点及新时期时势变化,继续优化本行业、本领域的指标体系建设,形成《2024年红河州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库》《2024年红河州总工会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库》。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2024年州总工会部门预算收入9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59万元,项目支出343.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

2024年年度收入总计97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45万元),2024年度支出总计97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76万元,占总支出的67.64%;项目支出315.69万元,占总支出的32.36%。2024年末无结转结余。2024年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2021年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预算数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971.59 975.45 支出性质分类

其中:政府性基金

一、基本支出 628.59 659.76
二、上级补助收入

其中:人员经费 559.97 591.48
三、事业收入

日常公用经费 68.62 68.28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项目支出 343.00 315.69
四、经营收入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行政事业类项目 343.00 315.69
六、其他收入

三、上缴上级支出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四、经营支出

非本级财政拨款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

本年收入合计 971.59 975.45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971.59 975.4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工资福利支出 541.48 571.22
年初结转和结余

商品和服务支出 331.62 264.14
基本支出结转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49 140.09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经营结余

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80.00



本年支出合计 971.59 975.45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971.59 975.45 合计 971.59 975.45

3.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支出975.45万元,项目实际支出315.69万元。项目收支明细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已拨付资金 剩余应拨付资金 使用资金 剩余资金 预算执行率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146.00 146.00 0.00 146.00 0.00 100.00%
送温暖经费 19.34 19.34 0.00 19.34 0.00 100%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5.00 5.00 0.00 5.00 0.00 100.00%
(上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经费 2.99 2.99 0.00 2.99 0.00 100.00%
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 142.36 142.36 0.00 142.36 0.00 100.00%

(1)基本支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拨付659.76万元基本支出经费,累计使用659.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2)项目支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拨付315.69万元项目支出经费,累计使用315.69万元,其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146.0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送温暖经费19.3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职工疗休养,维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制作产改宣传片,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上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2.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贷款帮扶宣传工作;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142.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荣誉津贴,组织符合条件的省部级劳模健康体检、疗休养,改善生活困难劳模生活状况,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州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设定20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3个,占总指标数的65.00%,未完成绩效指标7个,占总指标数的25.00%。未完成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救助职工家庭户数、产改试点单位、劳动竞赛参赛职工" "质量指标:救助对象认定差错率、参赛对象认定差错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参加改革的职工满意度"。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3红河州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红河州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设定20个绩效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3个,未完成绩效指标7个,未完成原因分析为:一是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资金工作已开展,但因财政无库款未能在2024年度形成支出;二是项目压减。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8.00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00 15.00 100.00%
过程 20.00 18.00 90.00%
产出 35.00 35.00 100.00%
效果 30.00 30.00 100.00%
合 计 100.00 98.00 98.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00分,实际得分15.00分,得分率10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将年度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基本符合要求、绩效指标基本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预算编制金额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支出内容与部门年度目标一致,预算编制全面、范围完整,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拨付659.76万元基本支出经费,累计使用659.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严控一般性支出,力保重点支出,重点项目支出编制合理,共计安排预算170.34万元,重点项目实际支出为170.34元,重点支出安排率达100.00%,良好的保障重点工作有序开展,部门履职效益明显。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00分,实际得分18.00分,得分率9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完成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年初预算971.59万元,调整预算3.86万元,决算975.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是1-9月为支付率79.95%、1-11月份资金支付率为93.60%,未达到设定的目标值,阶段性目标未完成。

(2)结转结余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结转结余总额0.00万元,预算资金已全部使用完,不存在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3)三公经费变动及控制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良好。"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00万元,实际支出4.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2.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控制率为19.33%,变动率较上年下降0.31%(剔除因公出(国)境一次性因素)。三公经费情况详见下表:

"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项目 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经费控制率(%) 经费变动率(%)
因公出国(境)费 4.00 2.80 7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00 1.26 25.20% -0.31%
公务接待费 12.00 0.00 0.00% 0.00%
合计 21.00 4.06 19.33% -0.31%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3.09万元,采购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合规,成本控制良好。

(5)收支合规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研究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财政绩效考核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按照全总、省总和州委州政府管理制度要求,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2023年重新修订汇编完成《红河州总工会内部控制制度》,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延伸到日常事务管理细节,为绩效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关注财政下发的预算及相关文件,成立了州总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级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3)整改落实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4)工作完成及时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部门预算、决算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公开。

3.资产管理

红河州总工会资产主要为日常办公设备,部门资产账务管理规范,账实相符,资产利用率高,不存在闲置,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00分,实际得分35.00分,得分率10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100.00%保障重点工作完成。

2.完成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4个重点项目,资金总额343.00万元,1个项目完成绩效目标,3个项目未全部完成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为:一是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资金工作已开展,但因财政无库款未能在2024年度形成支出;二是送温暖项目因财政库款不足,只开展了第一批送疗活动;三是送温暖(补助下级)项目压减。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00分,实际得分30.00分,得分率10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红河州总工会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体系。

2.社会效益

一是建立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改善困难职工生活条件,落实党和政府民生政策,提升工会服务能力。二是认真做好接触重点职业危害因素职工职业健康疗休养工作,代表党委政府关心广大职工身体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一线职工队伍稳定,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通过企业职工劳动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推动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一线职工疗养、困难职工慰问、产业工人培训、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好工会桥梁作用,贯彻落实好党委政府的民生政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行政效能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继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为统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建立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机制。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自评,采用调查问卷、回访问询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满意度,通过收集回访信息综合满意度达到98.33%,满意程度较高,年度工作完成效果明显。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合理

绩效目标设置可行性不足,编制不完整、不全面、绩效指标的明确性不足,绩效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导致实际产出数与年初指标值有偏离。

2.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亟待加强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力度有待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稳定,流动性大。

3. 预算执行进度偏慢

2024年项目实施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导致执行进度较慢。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 继续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的引领作用。二是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的可执行性,加强与上级工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三是增强绩效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强项目绩效监管,将绩效评价结果反向运用于预算,提升绩效目标调控资金的能力。

2. 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按照新形势、新发展、新政策、新规定等,及时对单位现行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进一步明晰部门责任,落实岗位职责,为提高单位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3. 健全保障机制减少人才流失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指导意见>等5个制度的通知》(云工通〔2021〕16号),我们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会社会工作服务的任务,将通过统筹本区域内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配置、薪酬标准、绩效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确定本区域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正常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工会社会工作者各项权益,吸纳并留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结构合理、作风过硬、心系职工、素质优良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州总工会每年按年度使用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核定数146名。2022年12月出台《红河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薪酬套改方案(试行)》,重新设计确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构成与岗位等级,强化激励机制,确保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留下来,留得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红河州总工会制定了《红河州总工会预算管理制度》、《红河州总工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河州总工会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初步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做到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二)严格项目台账资料管理

红河州总工会对各县(市)总工会不同类型项目台账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分资金来源项建立实名制凭证及相关业务台账,发放清单的建立一式一份,严禁造多册,台账资料管理规范、有序。

(三)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

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四)强化财务管理规范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 1-2: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1-3: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总工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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