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安排,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进驻红河州,督察时间为15天,从11月27日到12月11日。进驻期间,开设了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邮政信箱和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红河州蒙自市100号信箱,邮编:661100,受理来信时间为11月27日到12月11日(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值班电话:0873-3755088,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红河州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问题举报。
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7年11月27日
上一篇: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项目公示
下一篇:红河州司法局公告(第 3 号)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皇冠手机最新地址手机app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3-12345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