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现对目前与红河州医疗保险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的州本级11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1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2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3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
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5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
6
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
7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六医院
8
开远市人民医院
9
蒙自市人民医院
10
红河博爱医院
11
红河肛肠病医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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