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州财政局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医保局起草了《红河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7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932339097@qq.com
联系电话:0873-3731841(传真)
通信地址:蒙自市凤凰路8号红河州财政局社保科
附件:1.《红河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2.关于《红河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3.《红河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管理办法》编制说明
红河州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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