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司函〔2022〕20号)、《红河州司法局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红河州律师事务所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5月30日至6月5日,在此期间,对名单所列拟考核通过的律师事务所,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红河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毕桂芬 电话:3197016 3197246(传真)
附件:2021年度红河州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结果汇总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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