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及《云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红河州律师协会10月31日组织实习满一年的申请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红河州律师协会秘书处。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联系电话:0873-3197246
邮寄地址:蒙自市护国路2号红河州律师协会 邮编:661100
邮箱:honghelx@126.com
附件:红河州律师协会第八批申请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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