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5-1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及《云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红河州律师协会5月14日组织实习满一年的申请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红河州律师协会秘书处。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怡杉、李治宏 0873-3197246
邮寄地址:蒙自市护国路2号红河州司法局225室红河州律师协会
邮编:661100
邮箱:honghelx@126.com
附件:《红河州律师协会2023年第二批申请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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