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手机APP官网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莲花山风电场扩建220kv送出线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18、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皇冠手机APP官网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规划科
传真:0873-3856518
邮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莲花山风电场扩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皇冠手机APP官网个旧市老厂镇和锡城镇 | 建设单位 | 华电个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莲花山风电场扩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位于云南省皇冠手机APP官网个旧市老厂镇和锡城镇,新建1回220kV线路起于莲花山风电场扩建项目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迄于220kV个旧锡城共享储能升压站构架,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架空线路长约8.5公里。本项目总投资1354.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占环保投资的2.84%。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干燥易扬尘的天气条件,应停止土方开挖产尘作业,且做好覆盖措施,加大洒水频率。 (2)避免原材料的露天堆放,粉状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式槽车封闭运送。 (3)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 (4)施工期需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扬尘污染。 2.废水治理措施 (1)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不在施工现场设施工营地。 (2)各塔基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废水及塔基浇筑混凝土搅合冲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桶收集、沉淀澄清后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3)加强管理,严禁发生在附近水域内清洗机具、捕鱼、渣土下河等破坏水资源的行为。 (4)严格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间禁止施工污水和固体废物排入水体。 (5)施工期遇暴雨天气,应停止施工,且做好覆盖措施。 3.噪声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2)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3)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输电线路牵张场尽量远离居民居住区,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5)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6)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确保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7)在居民敏感目标附近的塔基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为避免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收集后带至租用民房处依托居民生活垃圾处理,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丢弃。 (3)施工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和施工挖方分区堆放,挖方优先用于回填,表土用于植被恢复。 (4)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处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压实,临时土方堆存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一角,后期用于塔基区平铺回填利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恢复植被覆土及复耕用土以及塔基周围低洼处平整;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不产生永久弃渣。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应该边施工,边回填,尽可能减少对水土流失影响。 (5)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包括混凝土、砂石、废砖块、废导线、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不可回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6)废导线及废弃包装物:产生的废导线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回收,不外排;木箱及纸箱等废包装材料则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外排。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工程线路塔基已进行多次优化,优化后线路塔基永久占地已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立塔。 ②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 ③合理规划工程临时施工场地,牵张场及塔基临时施工场等临时设施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设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工作区域,规范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未批先占、超计划占用林地、林木,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禁止随意踩踏农作物。 ④塔基施工区应避让植被长势较好的植被区,应尽可能避让乔木林地,优化布置,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⑤建议线路塔基因地制宜,多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2)减缓措施 ①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乔木、灌木等植株,减少生物量损失。 ②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篷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③保存占用土地表层熟化土,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④塔材、金具等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后应尽快进行组装,减少施工材料临时堆放点对植被的占压。 ⑤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 ⑥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⑦尽可能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和人抬马驮相结合方式进行材料运输。确需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⑧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高塔架设和无人机展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⑨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3)生态恢复及补偿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施工结束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施工迹地恢复可采用人工种植和封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恢复,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用乡土种植等原则,并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植被恢复应该结合原有植被进行恢复,涉及自然植被的施工迹地应该恢复成自然植被,涉及人工植被的施工迹地应该恢复成相应的人工植被或自然植被。 ②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当地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外来物种。 ③水保措施中提出的工程措施及生物措施的资金应纳入工程投资计划,以保证工程的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必须与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减小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④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已批准范围占用林地,严禁扩大林地使用范围。建设单位应对依法使用的国家二级公益林依法缴纳相关费用。项目使用林地的植被恢复工作,由当地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由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造林技术工作。 ⑤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附近已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人行道路等现有道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丘区,尽可能通过人背马驮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减少新开辟临时施工道路和大型施工机械对植被的破坏。 ⑥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土地整治,进行植被和迹地恢复。各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对各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恢复临时占地区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5)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措施: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禁止挑衅、捕猎,应立即停止周围200m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动物不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 (6)线路跨越永久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措施 ①跨域永久基本农田区一侧的场地施工时应优化施工工艺,基础需开挖时均采用人工开挖方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 ②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线路采取无害化高空跨越方式,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设置牵张场、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 ③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从源头上减少对耕地的破坏。 ④跨域永久基本农田区域禁止新建开挖施工运输道路,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建道路、机耕道路和人行道路。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行走路线,避免对永久基本农田边缘农作物等的践踏、破坏。 ⑤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不得将废水、固废等倾倒至永久基本农田区域,施工期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外运并按要求处置。 ⑥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施工期“三废”按要求合理处置,保护农灌沟渠避免施工对沿线农灌系统造成影响。 (7)公益林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超计划占地。 ②若线路涉及林木砍伐,建设单位应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相关保护工作。 ③项目对公益林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除永久占地外线路应采取高塔跨越架设,临时用地避开林木密集区域,尽量选择林间斑块无树木、稀树荒草地处,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 ④由于施工占地面积较小,不对项目区树木进行砍伐修建施工便道,不会对线路沿线的植被类型造成破坏工程施工时,施工期结束后将临时占地及时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措施及复耕。 ⑤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线路跨越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⑥工程涉及公益林等严格按要求办理相关用地、用林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线路投运后,不设置劳动定员,并且线路运行方式不产生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不设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线路运行中不会产生生产废水,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线路异常或事故及时上报、检修。 4.固废处置措施:废旧导线等铁质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中心处置;线路维护中巡检人员若产生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带回附近村庄垃圾点集中处置。 5.生态环境运营期主要生态影响是对植物、沿线农作物、公益林的影响。运行期间,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和更换,工程运营期间,对220kV架空线路导线下方高度较高的森林群落需要修砍,由此将对其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会对输电线路沿线的农作物造成一定破坏,应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踩踏塔基周围农作物及严禁随意砍伐线路走廊附近的林木,如对农作物产生破坏,应对农作物所有者给予赔偿。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塔基施工过程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加强跨越生态红线线路段巡检工作,若发现线路导线对地高度降低,有可能接触植被时,及时上报进行维护。加强巡检人员宣传教育工作,禁止巡检过程对生态红线内的植被进行破坏,禁止捕猎野生动物、鸟类。巡检过程禁止向生态红线内倾倒固体废物、废水,不会对生态红线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扰动的公益林进行恢复,塔基附近播撒、种植周围常见草种、树种,尽可能恢复植被丰度。 6.电磁辐射根据类比分析,项目运营期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在交叉跨越处、敏感点处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线路施工过程在严格按照设计的高度进行架设后,项目所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