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红河州 | ||
|---|---|---|---|
| 信件标题 | 公职人员当工误活 | ||
| 内容 | 我去公安局办个迁户,排队排了一小时,等到了,上去填了个表,填到一半哪哈才11点25分,人家就对我说我们要下班了,中午再来。请问我等你一小时你等我5分钟不可么,这就是公职人员么,你们宣誓的时候说的为人民服务都是放屁么! | ||
| 创建时间 | 2017-08-22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17-08-28 | ||
|---|---|---|---|
| 回复部门 |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信中反映的公职人员当工误活问题弥勒市公安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现就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弥勒市公安局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根据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及时调取了弥阳派出所户籍室2017年8月22日两个监控全天的录像。录像显示2017年8月22日上午10点40分,你夫妻二人到达我局弥阳派出所户籍室首次申请办理结婚户口迁移业务手续,并通过取号机取号等待叫号。因户籍室来办事的群众太多,到你的号时已经是11点03分,工作人员受理检查材料后领取表格并指导你二人填写,至11点26分尚有部份表格未能填完。因办理市外户口迁入业务必须要社区民警及所领导签字后才可以录入系统提交公安局审批,工作人员考虑到你还未复印材料且还需找社区民警及所领导签字,故告知你夫妻二人需复印材料及内容,请于下午将表填写完毕后找社区民警及所领导签字后再交给户籍室办理。当日13时57分,你夫妻二人再次到达弥阳派出所户籍室。14时02分,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开始检查你提供的材料并指导填写未填完的表格,随后你二人找社区民警和所领导签字,户籍室工作人员审核完所提供材料并按程序办理完毕。14时39分,你夫妻二人离开弥阳派出所。
另,监控显示8月22日我局弥阳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上午8时正常开门为群众办理业务,至11时36分方下班离开;下午1点47分提前开门为群众办理业务,不存在当工误活的情况。你夫妻二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系跨地州迁移,需要提交材料及填写表格较多且需社区民警核查提供材料并交所领导签字方能为其提交上级公安部门审核后方能迁移。其办理过程共花时60分钟(含找社区民警及所领导签字时间)属正常情况。
再次感谢你的监督,希望继续理解和支持弥勒市公安局工作以及对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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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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