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手机APP官网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石屏县
信件标题 石屏县于2000年出生的独生子女还可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内容 1.我是2000年出生的一名独生子女,但是之前因为办不了这个证,所以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现在石屏县还可以办理吗?不能办理的政策是哪一条呢?2.之前有说2016年后不能办理,指2016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不能办理此证,还是2016年后不能办理此证,即此证不被国家承认,不再具有法律意义,所以不能办理?3.想要详细了解一些关于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流程,相关文件,独生子女证可以领的补贴;如果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吗?
创建时间 2023-02-03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3-02-13
回复部门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石屏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接件后,及时将信件转由石屏县卫生健康局办理。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2328石屏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已了解清楚王女士从未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在想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基本情况。目前已明确告知王女士:"云南省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要求,对《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等规章进行清理废止。对于201512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于20211231日前提交办证申请。20211231日后,云南省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证件遗失补办服务。"石屏县均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二、办理及答复情况

王女士所提问题,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卫指导发﹝20161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12号文件之规定,作如下答复。

问题一答复如下:20211231日后,云南省将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独生子女证"。

政策依据: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的第二条 奖励与社会保障(一)我省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 号)要求,对《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等规章进行清理废止。对于2015 12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于202112 31日前提交办证申请。202112 31 日后,云南省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证件遗失补办服务。如果提供不出曾经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信息,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政策已通过微信公众号、乡镇计生部门、村委会等途径进行了宣传。

问题二答复如下:是指201611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前出生并办理过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证仍然有效。

政策依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于201512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且自愿终身只生育这一个孩子的夫妻,仍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证》,并符合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以及我省"奖优免补"等相关奖扶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执行相关奖励扶助政策。按原程序办理并认真落实。对于201611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即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也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问题三答复如下:20211231日前符合相关条件办理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根据《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出具本人身份、婚姻、生育、收养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经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发证。夫妻双方户籍都在本省但是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可以报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发证。

政策依据: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版)第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的夫妻,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扶持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全面发展。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医保、乡村振兴和其他集体经济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中的规定: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以及我省"奖优免补"等相关奖扶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执行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管理。

如还有相关问题咨询,敬请联系石屏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联系电话:0873-484031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人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皇冠手机最新地址手机app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邀您参与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皇冠手机最新地址手机app"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

皇冠买球官方网址
伟德体育bv最新官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