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手机APP官网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红河州
信件标题 疯狂的罚单
内容 市长:你好!我是外来人,于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来蒙自一亲戚家,不慎把车停在人民东路大树街路口10米处(以前可以停),却不料被警号为005615的执勤人员贴了罚单,同时接收到告知单。因为我觉得1.这里以前可以停车,加上没有禁停标志。2.我们外来人不知道现在不可以停了。3.车上前挡风玻璃处放有挪车电话。所以接到电话后,一边下楼挪车,一边不停回拨来电号码(回拨了十余次,都没有人接),又找不到执勤人员。感觉被罚的有些冤。本打算去交警大队问个究竟,却又过了下班时间,加上第二三天(星期六,星期天)交警大队休息。就没有去问明白。星期一今天一查,被罚150元,够我多少天的生活费了。我就想问一问,交警罚款不需要告知吗?如果那样算是告知的话,为什么不接车主的电话?为什么贴单才几秒就不见了那个警员的踪影?种种疑问让我不得不怀疑,有些处罚不是真交警处理的。
创建时间 2017-08-28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17-09-01
回复部门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蒙自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及信息技术科收件后,将信件转蒙自市公安局进行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随着蒙自城市的迅速发展,车流、人流、物流大幅增加,重点路段高峰时段道路通行压力和交通安全隐患大幅增加,道路通行能力下降,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及矛盾日益突出,成为群众、游客和政府最关注的问题。目前,蒙自正在创建文明城市,而违法停车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通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此,交警大队严格按照"蒙自市创城固卫"、"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治堵、治乱、治扬尘"要求,全力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反映件中提到的问题,1."这里以前可以停车,加上没有禁停标志。" 2."我们外来人不知道现在不可以停了",
作为一名驾驶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是您应尽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只要不是在规定点停车的都属于违法停车。
同时,交警大队执勤人员使用警务通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的同时,系统会自动拨打车主电话,所以,号码回拨无人接听。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巡逻治理交通违法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继续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勤务模式,严格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为群众出行创造平安、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人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邀您参与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

沙巴体育最新版注册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