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红河州 | ||
|---|---|---|---|
| 信件标题 | 交警队渎职,不查处学生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市的交通压力大,学生可以无证驾驶机动车吗?还是他们是特殊公民。这其中的交通隐患不言而喻,假如不幸肇事了要怎么办?交警队作为交通隐患的排除职能部门,难道不应该加强查处力度吗?还市民一个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隐患的市区。 | ||
| 创建时间 | 2017-08-29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17-08-31 | ||
|---|---|---|---|
| 回复部门 |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我大队对此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大队始终强化路面管控工作,把路面作为主战场,通过持续不断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管统一集中行动,确保路面通行秩序畅通有序,并且在查处过程中,做到严格依法依规、一视同仁。据统计,近年来,我大队查处的无证驾车案件分别为:2015年972起、2016年1299起、2017年(1-8月)2022起,查处力度明显逐年加大。
另据我们了解,目前我市部分学生(初、高中学生占比较大)使用超标电动车占90%以上。也确有少数学生存在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情形。对此,我大队会继续加强查处力度,尽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除此之外,我大队与全市各中小学校积极联系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我大队指定十八名民警做为十八个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利用开学、收假时机,通过摆放展板、播放警示片、上交通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对学校学生适时开展宣传进校园活动,让其知法守法。
感谢你的留言。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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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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