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州政府工作部门制定主体资格和现行州政府、州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拟继续有效、修订、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6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州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科。
联系电话:08733644479
邮箱:hhzzfbfgk@163.com
通信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
红河州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上一篇:红河州司法局关于对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拟考核等次的公示
下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皇冠手机最新地址手机app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3-12345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