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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红河州
信件标题 关于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咨询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边防部队基层军官,2009年大学毕业携笔从戎,进入军旅,现隶属屏边边防旅,驻守在云南边防一线地区,一直在基层一线工作,工作这么多年也见证了不少边境地区的迅速发展,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楼房不断拔地而起,为当地新农村建设感到喜悦的同时,也为住在交通极为不便,破旧危险土瓦房里的老父母感到心酸,从而心中萌生了回老家为老父母建新房,让老父母安享晚年的愿望。我的老家在蒙自新安所镇大坝村,父母均60多岁了,一辈子的老农民,只会种地,家里的山地都已退耕还林,现还有0.295亩旱田,10多年前山地退耕还林后租了几亩石榴地看管,今年到期,今后也准备不让他们辛劳了。建一所新房让他们安享晚年,等我转业回去时也能方便照顾他们。但现在发现,我们已无地可建。 我爸妈30多年前落户到大坝村,当时村里以宅基地已分完为由,没有给我爸妈重新分配,只是让我爸妈在山坡上找块荒地建房(因不是宅基地,现在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由于当时都比较穷苦,能有个窝就不错了,所以也没想那么多,建房所用土是就地取材,其它材料都是靠人挑马驮运上去,道路坡度较陡,空手上去都很吃力。30多年过去了,老房子部分墙体开裂,房前有一面10多米高高坎,部分地方出现塌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从公路到家只有一条水泥路,坡度较大,机动车无法开上去,这也是导致这么多年我家一直贫困的原因之一,每当下雨路面很湿滑,父母年纪大了,出行都很危险,从外面回家,光爬坡都要歇几次。所以感觉到,在原来的老房子位置上建新房,基本没有什么幸福指数和意义。所以希望能以我父母的名义申请一块交通较为便利的宅基地,方便建房和生活。我想这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幸福感来源。 作为边防军人,保家卫国是我们的职责使命。作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与当担。戍守边防已让我们失去太多尽孝的时间,父母能安享晚年已是我们最大的孝心。希望市政府领导能体谅我家情况,体谅我们边防军人尽孝情怀,给予帮助解决。至此敬礼 边防军人:杜应国 2017年08月20日
创建时间 2017-08-20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17-08-25
回复部门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蒙自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及信息技术科收件后,将信件转由蒙自市国土局进行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国《土地管理法地》第62条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来信人的父亲曾以自己的名义到我局新安国土所提交宅基地申请,但由于申请人在大坝有一处80年代建盖的老宅基地,申请人育有2子,大儿子在蒙自市区购买了商品房(户口已迁出),小儿子在部队为现役军官户口已迁出,故该户不具备重新申请宅基地条件。我局新安国土所已将相关宅基地申请的政策法规明确告知申请人。
来信人提出老宅基有安全隐患,不适宜居住的问题,经新安所国土所到实地查看,该户房屋安全隐患不明显,但通行道路确实过高、过陡,机动车难以通行,长期两位老人居住出行困难。
二、处理意见
针对该户反映的问题,结合当前我市宅基地办理有关规定,建议如下:
(一)该户可以在原址上重新翻盖,无须重新申请宅基地;
(二)鉴于该户反映的家中老人年纪大,出行不便等实际情况,可以将老宅基地交由本村集体,重新申请宅基地。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人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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