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
- 索引号: 20240913-190217-9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
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皇冠手机最新地址手机app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3-12345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