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补充通知》(云财税〔2016〕21号)等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确认,玉溪市山区民族教育促进会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20年1月6日
上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下一篇: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皇冠手机最新地址手机app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3-12345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