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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索引号: zsjj/2026-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格式要求,现公布红河州审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问题及改进、其他事项6部分,数据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咨询联系方式:红河州审计局办公室502室(地址:蒙自市兴盛路75号,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29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河州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全年在州政府网站公示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公示16篇,发布信息40余条;微信公众号《红河州审计局》发布、转载信息200余篇,并按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相关公开信息等。每年按程序报批后,将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工作报告在州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互联网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政府信息受理,规范"接收—初审终审—公开"流程。2025年,收到并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无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红河州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红河州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及时完成。我局2025年全年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按要求在州政府网站公开审计公示、审计结果公告,并按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在本部门微信公众号平台转发相关信息内容。同时,制定印发《红河州审计局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本部门微信公众号管理,提升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修改完善本部门《红河州审计机关信息宣传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责任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加以部署、落实。明确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及"三审三校"制度,通过撰稿人撰稿、科室负责人初核、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终审的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同时,积极配合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本部门相关网络安全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 存在的问题

1.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近年来,部分审计项目存在上级审计机关统筹一条线进行审计,审计公示已经组织实施的审计机关公开过,我局不再另行公开。还有部分审计项目的特殊性,审计结果不能对外公开,导致"审计结果公告"栏目部分时段会存在没有内容发布,并超时的问题。

2.公开内容质效有待提升。信息发布多以审计公示和审计结果公告为主,对审计专业内容的解读不多。

3.互动交流渠道有待畅通。审计工作的行业特殊性,互动交流有局限性,影响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及时公开信息。针对审计领域专业性较强的公开内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图表等形式,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审计工作。

2.提升公开质量。严格执行咨询事项限时答复制度,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分类汇总、分析研判,推动形成"接收—办理—反馈—改进"的良性互动模式。

3.完善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确保所有应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地公之于众,对于拟公开的信息,加快报审速度,及时发布准确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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