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信件归属 | 红河州 | ||
|---|---|---|---|
| 信件标题 | 投诉举报弥勒市竹园镇天友食品厂生产不合格食品! | ||
| 内容 | 2017-07-07在天猫店铺"品芙旗舰店"购买了其公司生产的几种口味的黑糖产品收到后发现这种口味的产品外包装都一样的营养标签也是一样的,打开包装发现其好多是没有生产日期要不就是生产日期不清楚的,然后查询其生产资质居然没有黑糖产品的生产,还有其执行标准也不是黑糖产品的,综合上诉其销售的产品属于不合格的,还望有关部门前去查处,并依法赔偿本人,给书面答复!地址:弥勒市竹园镇老三那线南段 | ||
| 创建时间 | 2017-08-30 | ||
回复信息
| 回复日期 | 2017-09-06 | ||
|---|---|---|---|
| 回复部门 |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2017年9月1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来信后,并安排竹园市场监督管理所出动执法人员对弥勒市竹园镇天友食品厂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弥勒市竹园镇天友食品厂是从事冰糖、冰片糖生产销售的合法企业,办理过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526******1Y,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编号:SC1215325*****24。2017年3月弥勒市竹园镇天友食品厂按照该厂调制冰红糖的工艺、标准生产了1776公斤原味、玫瑰、桂花、红枣、老姜五种口味的冰红糖,通过"七彩菌园优宝专卖店"、"品芙旗舰店"进行网上销售,为满足市场客户的需求,该厂在销售其生产的调制冰红糖的包装上标注"黑糖"字样,至2017年7月以每公斤7.7元的价格共销售1776公斤,货值金额13675元,于2017年8月对市场上尚未销售的340公斤进行了召回。弥勒市竹园镇天友食品厂在其生产的调制冰红糖的包装上标注"黑糖"字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该厂就消费者赔偿消费者事宜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弥勒市食品安全生产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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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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